王思聰被限制高消費,王健林為什麼不替王思聰還錢?



隨後王思聰因拖欠1.5億上榜被執行人,而後又因和主播合同糾紛產生的360萬,被限制了其高消費,值得注意的是,王思聰並沒有在「失信被執行人」的名單中,這和我上個視頻說的羅永浩一樣,根據失信被執行人的規定,可以推斷王思聰所在的熊貓互娛這個公司是沒有錢還,這個也是通過天眼查官方信息側面印證這個消息,2018年11月熊貓互娛的部分股權通過一系列操作,出質給了王思聰所控股的北京普思投資有限公司,2019年4月北京普思又陸續把股權出質給了萬達,而熊貓互娛與主播合同糾紛一案則是在2019年8月12日立案執行的,那就意味著,這位主播想要拿到錢就需要排隊,排在萬達集團的後面,換句話說,王思聰以及所在的熊貓互娛公司如果有錢還的話,要還首先是萬達集團。
這也就是為什麼說,王思聰沒有成為「失信被執行人」而只是「限制高消費人」的原因,因為根據「失信被執行人」的規定,指的是那些有錢不還的人,而熊貓互娛都已經出質出去了,所以王思聰所在這個公司肯定是[沒錢]。
根據股權質押的規定,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的質押,出質人到期不能償還債務的,質權人有權依照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,或將該股份出售,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。
那麼回到我們的題目,王健林為什麼不替王思聰還錢?
首先就是怎麼還,所有程序都走公賬的話,王思聰要還這360萬元之前,還有遠遠不止360萬元的賬目要還,如果這個數額不大的話,也沒必要因為這360萬元的拖欠,讓王思聰成為人人皆知的「被限制高消費人群」。那麼私下裡還這錢呢?如果在沒有起訴前私下裡給,那就不會現在這麼一個情況,我猜測王思聰應該是沒有預料到會因此而上熱搜,所有前期可能並沒有把這筆錢放在心上。
回想這整件事,如果沒有這個徵信體制,如果沒有所謂的「限制高消費人群」、「失信被執行人」等等這些信息的成立和公開,我們就不會知道這些事情的發生,這些事情無法得到曝光,那他們在大眾面前依然還是那可愛的「國民老公」。
長久以來,「執行難」始終困擾著各地法院,債務人通過多種招數,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,肆意挑戰社會信用體系的底線。根據數據顯示,2008年至2012年5年間,全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中,能夠得到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的不到30%,超過70%的被執行人存在故意逃避執行的行為,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呢,2007年,民事訴訟法的修訂在我國初步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,同年,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上線,從信息互動層面為解決「執行難」問題提供了契機。最近這幾年,根據數據顯示,2015年執行案件數量的增加了30%,2017年上海地區執行案件的結案率突破95%,這些都歸功於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」的威懾力。
無論現在王健林幫不幫王思聰還這筆錢,但是這件個事,因拖欠別人錢而被已經被大眾所周知,可能王思聰早些時候已經知道了這個消息,所以特意把微博裡面的信息給屏蔽掉,因為他可能認為我們已經忘了他一萬五吃日料的這件事情,我現在終於理解了為什麼要把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」「和限制高消費人名單」分別羅列出來了,我不知道你們懂了沒有。 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