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思聪成为被执行人|王思聪到底是不是老赖?



王思聪被北京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而并不是“失信被执行人”,也就是俗称的“老赖”
这两个词的区别就在于失信这两个字,其主要区别在于,通过法院的判决,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,进入执行程序的时候,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。而失信被执行人,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,通过某些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,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,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,比如:恶意隐匿、转移财产,采取玩消失等手段,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,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,全国联网,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,包括无法信贷,无法办理信用卡,被限制高消费等等。而被执行人,只要是在被执行完毕后,就和一般人相同了,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。
简单的说,比如例如A拖欠B的借款,B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,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,而A作为败诉方如果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,B作为胜诉方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,那么A则被称为被执行人。所以被执行人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,第一是拥有法院生效的为文书;第二是在期限内不履行义务。第三是被胜诉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,具备这三个方面的才能被称为被执行人。而现在王思聪就处于这个状态。
通过搜索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我在这里搜索了一下王思聪,出来了很多王思聪这个名字,但经过筛查应该都不是王健林王氏集团的王思聪,值得一提的是,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将失信被执行人、限制消费人员、被执行人信息,分别列出了三个表,在失信被指执行人名单里也没有前段时间的罗永浩,而罗永浩只是在另外一个限制消费人员的名单里。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罗永浩并没有真正定义为失信被执行人?因为按照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,老罗现在的状态,确实是没钱还,而不是故意不还。 .